简介
江苏省局对苏州日月星塑胶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发现严重问题,企业主动停产整顿并提交书面报告,检查组确认注塑、挤出、灭菌等车间停产、设备停机,企业须书面报告并经省局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苏州日月星塑胶有限公司持证产品为一次性使用吸痰包与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属无菌医疗器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6月28日至29日对该企业组织飞行检查并发现严重问题,企业随后主动提出停产整顿,并于2018年7月10日提交停产书面报告,本篇关注停产状态的现场核实结果与复产条件。
一、案例概况:本次飞检查出哪些缺陷
与逐条罗列缺陷的通报不同,本份通报未公开缺陷明细,而以情况说明方式记录检查与核实经过,核心事实如下:
- 检查背景:江苏省局于2018年6月28日至29日对该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发现了严重问题。
- 企业处置:企业主动提出停产整顿,并于2018年7月10日提交停产书面报告,属自主采取的风险控制行动。
- 现场核实范围:检查组查验了注塑车间、挤出车间、灭菌车间、包装车间等区域。
- 物料与设备状态:有部分组件、配件仍存放在生产车间内,空调机组及生产设备均处于停机状态。
- 人员状态:各生产区域未见生产人员,现场处于停止生产状态。
- 产品与检查性质:持证产品为一次性使用吸痰包、一次性使用鼻氧管,本次为有因检查,依据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 缺陷明细提示:通报未列明具体条款,企业须对照《规范》及无菌附录逐条自查,重点核查灭菌过程确认、洁净区控制、注塑与挤出工艺参数及工艺用水管理。
二、缺陷对应的规范条款解读
虽未公开条款明细,但从严重问题的定性结合无菌器械监管要求,仍可梳理出必须覆盖的规范要求。第四十九条要求对特殊过程进行确认,注塑、挤出与灭菌均属此类;第五十条要求生产记录覆盖关键工序与工艺参数;洁净区管理与工艺用水控制由附录无菌医疗器械作出规定,涉及洁净度级别、压差、人员与物料进出程序、灭菌确认与包装完整性。
三、这些缺陷带来的质量与合规风险
一次性使用吸痰包与鼻氧管直接接触患者呼吸道黏膜,属无菌提供的器械。若灭菌过程确认不充分或洁净区控制失效,产品可能带菌出厂,引发呼吸道感染等院内感染事件;若注塑、挤出工艺参数失控,管体尺寸与连接强度偏差会导致临床使用中漏气、断裂。企业主动停产,说明其已判断现有状态无法保证产品安全,但停产期间仍需完成在库、在途产品的盘点与风险评估。
四、监管处置措施与复产条件
本份通报的处置指向复产门槛:企业恢复生产前,应按照规定书面报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省局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江苏省局应将企业恢复生产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这意味着停产整顿不是自动结束的过程,企业必须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接受现场核查,核查结论合格才能重新开机生产,未取得省局确认前不得擅自复产。
五、同类企业可借鉴的自查与整改清单
- 发现体系性问题时先做停产止损决策,同步书面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 停产期间清点在库、在途与已上市产品,逐批评估安全风险并留存结论。
- 灭菌过程按要求完成确认与再确认,灭菌参数、装载方式、生物指示剂记录完整。
- 洁净区压差、温湿度、沉降菌等项目按频次监测,人员与物料进出程序落实到位。
- 注塑、挤出等关键工序明确工艺参数窗口,设备参数与生产批号一一对应。
- 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并申请现场检查,取得符合要求的结论后再恢复生产。
主动停产体现了企业对风险的敬畏,但复产的门槛比停产更高。把停产期转化为体系重建期,让每道特殊过程都有确认、每一批产品都有记录,并经省局检查确认,才是重新开机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