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案例:湖北康达医药开发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缺陷分析与整改要点

内容源自

简介

湖北康达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在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有因飞检中被发现生产场地已退租搬空、设施设备迁至尚未生效的新地址,质量管理体系实际处于中断状态,省局要求其恢复生产前书面报告并经检查合格。

2018年6月27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湖北康达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通报。该局于2018年6月7日对这家注册地址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38号、生产地址位于武汉市汉阳大道230号的企业开展有因检查,受检产品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检查依据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的结果并非逐条缺陷,而是直接指向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企业已失去可正常运行的合法生产场地。

一、案例概况:本次飞检查出哪些缺陷

通报以现场情况说明的方式记录核查结论:

  • 检查时原生产场地正在装修,现场不具备生产条件。
  • 企业已于2018年3月退租并搬空原生产地址,汉阳大道230号不再有任何生产活动。
  • 原有设施设备已被整体搬至拟变更地址,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83号2号楼二楼。
  • 该新地址经湖北省局考核后尚未生效,企业尚未取得在新址生产医疗器械的合法资格。
  • 由于场地与设备均处于迁移状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无法按规范开展生产、检验与放行活动,实际处于中断运行状态。

二、缺陷对应的规范条款解读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厂房与设施设有专章要求,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仓储条件,并对生产环境实施有效监控;生产设备应当完成安装、确认并处于可正常运行状态;机构与人员、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章节的各项要求,均以具备实际生产条件为前提。同时,《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地址等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先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新址组织生产。本次核查发现的实质问题正是旧址已退、新址未批。

三、这些缺陷带来的质量与合规风险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属于有源医疗器械,输出功率精度直接关系临床治疗效果与患者皮肤安全。企业在搬迁期间若继续沿用旧场地记录、旧批次文件对外发货,就会出现记录与实际生产条件脱节的严重情形;设备经拆卸、运输、重新安装后,其功率精度、安全联锁与电器安全是否仍符合要求,必须通过重新确认才能证明;新址洁净与温湿度条件、供电接地、激光功率计量等均需重新验证。地址变更未经批准即投入生产,还可能被认定为无证生产。

四、监管处置措施与复产条件

通报明确,企业恢复生产前应按照规定书面报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省局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湖北省局应将企业恢复生产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这意味着复产需经过一次完整的现场检查。企业还应同步完成生产许可变更手续,对新址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检验仪器开展安装确认与运行确认,并重新评价已上市产品的质量与安全风险。

五、同类企业可借鉴的自查与整改清单

涉及搬迁、改造或长期停产的企业可参照以下动作:

  1. 先完成生产地址变更审批,再启动生产,避免许可空档期生产。
  2. 搬迁前制定设备拆卸、搬运、再安装与再确认清单,逐台确认。
  3. 新址洁净区、工艺用水、供电接地等条件按原验证项目重新确认。
  4. 对停产期间的文件、记录、批号进行冻结与归档,避免混用。
  5. 复产前对人员进行重新培训与技能考核。
  6. 复产前组织一次全项目内审与管理评审,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局。
  7. 对停产前后已上市产品开展风险再评价,必要时实施召回。

飞行检查只是手段,合规运营才是目的。湖北康达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的通报提醒所有企业:场地变更是重大事项,先审批、后生产是不可逾越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