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成都市新兴内窥镜科技电子腹腔镜飞检发现12项一般缺陷,生产记录缺数量规格等要素、过程检验记录缺失、不合格品返工无控制文件、顾客反馈未分析原因,四川省局责成限期整改并评估召回风险。
2018年9月4日至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成都市新兴内窥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合规检查,产品为电子腹腔镜,通报于9月29日发布。本次未判定严重缺陷,共发现12项一般缺陷,集中在生产记录要素不全、检验记录缺失、返工控制缺位与顾客反馈不闭环。
一、案例概况:本次飞检查出哪些缺陷
12项缺陷覆盖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设计开发、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等章节。
- 机构与设施(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技术质量部门人员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不足;空压机房间混放空压机、喷砂机、紫外消毒器与烘箱,未研究设备性能是否相互影响;材料库待检区、退货区与不合格品区面积不足且无货架。
- 设备(第二十条):高速精密车铣复合机床、加工中心缺少设备验证记录;加工中心操作面板标识磨损模糊未维修。
- 设计开发(第二十八条):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中未包含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
- 生产与质量控制(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生产记录仅有时间、粘结、装配、调试等工序描述,未体现数量、规格、原材料与操作人员;编号00095产品缺少过程检验记录且未贴合格证。
- 销售与检验设备(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未对综合镜检仪等检验设备在搬运和储存期间的防护作出规定;编号00095产品出库单注册证号书写错误。
- 不合格品与改进(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过程检验接地阻抗要求小于0.1Ω而实测0.103Ω,企业经评审应返工,却未制定返工控制文件与返工作业指导书;顾客反馈问题已处理但未分析原因并采取防止再发生的措施。
二、缺陷对应的规范条款解读
第五十条要求生产记录载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原材料与操作人员等要素,仅记录工序与时间无法支撑追溯。第五十九条要求过程检验记录完整;第六十条要求成品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库。第二十八条要求设计开发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第七十条要求返工作业有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支持并按程序重新检验,接地阻抗接近限值属安全性能临界状态。第七十四条要求对顾客反馈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三、这些缺陷带来的质量与合规风险
电子腹腔镜的电气安全与成像质量直接关系手术安全。接地阻抗实测值超出企业设定限值,若未按规范返工即放行,患者在术中存在电击与灼伤风险;
四、监管处置措施与复产条件
通报明确,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必要时跟踪复查,并要求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召回;企业完成整改后,四川省局应将相关情况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未要求停产,但企业需对每项缺陷完成原因分析与效果验证,尤其要补齐返工控制文件与作业指导书。
五、同类企业可借鉴的自查与整改清单
- 抽查批生产记录,核对是否载明数量、规格、原材料批次与操作人员。
- 建立返工控制文件与返工作业指导书,明确评审、审批、再检验与记录要求。
- 检查成品入库前的合格证粘贴与状态标识,杜绝未判定产品混入成品库。
- 在设计开发文件中纳入风险管理要求,覆盖风险分析、评价与控制。
- 完善设备验证与维护保养记录,将全部生产设备纳入保养项目表。
- 规范仓储分区,保证待检区、退货区与不合格品区面积达标。
- 建立顾客反馈处理闭环,对反馈分析原因并验证纠正措施有效性。
十二项一般缺陷看似零散,串起来却是从设计到售后的完整链条。记录是体系的证据,把要素填全、把记录做真、把反馈闭环,企业才能在监管复盘时从容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