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案例:广州润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缺陷分析与整改要点

内容源自

简介

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54号通告显示,广州润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检被查出设计开发输出记录缺失、未按注册工艺实施生理盐水浸润工序、9批批生产记录无法提供,广东省药监局已责令停产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4号通告通报了广州润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检查针对该公司生产的一次性负压引流护创材料(一体式),重点核查设计开发输出记录、原材料质量协议、生理盐水浸润工序与辐照灭菌放行记录,认定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立即停产整改。

一、案例概况:本次飞检查出哪些缺陷

通告按章节归集缺陷,集中在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四个方面。

  • 设计开发方面:无法提供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记录,不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的规定。
  • 采购方面: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质量协议未对微生物限度、环氧乙烷残留量等项目质量标准及原材料生产环境提出要求,未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 生产管理方面:未按照注册工艺及《一次性负压引流护创材料(一体式)生产工艺规程》实施生理盐水浸润的生产工序。
  • 生产管理方面:该工艺规程缺少不含生理盐水产品的工艺规程,未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 生产管理方面:抽查2019年1月以来11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9批无法提供,不满足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 质量控制方面:批生产记录中未见辐照灭菌记录,未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

二、缺陷对应的规范条款解读

《规范》设计开发章节要求输出文件满足输入要求并包含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信息,输出记录缺失等于切断了设计输入到生产转换的证据链。采购章节要求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质量责任,涉及环氧乙烷残留量与微生物限度的材料还应约定检验项目与生产环境控制。

三、这些缺陷带来的质量与合规风险

护创材料直接接触创面并承担引流功能,生理盐水浸润与辐照灭菌决定其无菌状态与生物相容性。工序擅自变更、工艺规程缺失,可能导致含水量与负压传导性能出现批间波动;9批记录无法追溯,一旦发生临床感染或引流不畅,企业无法锁定受影响批次,召回范围只能无限扩大。

四、监管处置措施与复产条件

通告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求企业开展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依《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实施召回;全部缺陷整改完毕并经属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情况须及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同类企业可借鉴的自查与整改清单

  1. 逐规格核对工艺规程与注册资料的一致性,工艺或关键工序变更先评审后执行。
  2. 清理设计开发档案,确保输出文件覆盖采购、生产、服务信息并附批准记录。
  3. 补签主要原材料质量协议,写入微生物限度、环氧乙烷残留量与生产环境要求。
  4. 按批号清点近两年批生产记录,缺失的追溯补证并形成说明。
  5. 把灭菌方式、参数与记录纳入放行条件,明确放行审核人。
  6. 建立记录完整性月度抽查,核对生产、设备与检验记录的关联性。

飞行检查只是监管手段,能否长期守住产品安全底线,取决于规范要求是否被嵌入每道工序与每份记录。把记录做实、把变更管住,才是避免停产整改的根本路径。对无菌器械企业而言,工序与记录的可追溯性就是产品安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