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案例:天津车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飞检问题与停产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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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飞行检查发现,天津车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关键工序工艺验证报告与车间检测记录,主机与一次性使用传感器的检验规程指标未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传感器检验日期早于生产记录日期。天津市药监局责令其停产整改。

2020年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0年第90号通告,通报对天津车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情况。该企业生产主机与一次性使用传感器配套使用的器械,耗材安全性高度依赖生产过程控制。检查发现其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两个章节存在缺陷,国家药监局认定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责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一、案例概况:本次飞检查出哪些缺陷

检查组以关键工序验证资料与检验报告的一致性为重点,核对了生产流程记录中的时间逻辑。

  • 生产管理:企业无法提供关键工序的工艺验证报告以及车间生产流程规定的检测记录,不符合《规范》第四十六条中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要求。
  • 质量控制:主机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指标未在成品检验报告中体现,一次性使用传感器成品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指标未在传感器检测报告中体现,不符合《规范》第五十八条的要求。
  • 质量控制:一次性使用传感器检测报告上的检验日期早于生产过程记录中的领料、组装、组装后包装贴签装箱日期,不符合《规范》第五十九条中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二、缺陷对应的规范条款解读

规范第四十六条把工艺规程与作业指导书列为必备文件,要求写明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关键工序还应通过工艺验证,用数据说明既定参数下能稳定产出合格品。第五十八条强调检验规程须源自强制性标准与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其中的项目与限值要完整落到每份检验报告,不得选择性执行。第五十九条要求每批(台)产品留有检验记录并可追溯,记录时间顺序必须与真实生产过程相符。本案检验日期早于领料与组装日期,直接违背了先生产后检验的基本逻辑。

三、这些缺陷带来的质量与合规风险

关键工序缺少工艺验证,企业便无法证明现有参数下产品稳定可靠,传感器灵敏度、密封性或连接性能可能出现批次波动。检验规程指标未在报告中体现,等于部分项目被虚设,放行依据不完整,不合格品可能被误判为合格而流向临床。日期倒挂则说明记录存在事后补做的可能,证明力被否定。对一次性使用器械而言,一旦密封不良或受到污染,患者使用后可能发生局部感染、过敏反应,甚至需要二次处置。

四、监管处置措施与复产条件

通告要求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涉及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企业评估主机与传感器的安全风险,确有隐患的按《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召回。整改完毕并经市局复查合格方可复产,评估中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关键工序验证数据的完整性与记录时间逻辑的真实性。

五、同类企业可借鉴的自查与整改清单

  1. 梳理全部关键工序与特殊过程,逐项确认是否已开展工艺验证并形成报告。
  2. 明确车间生产流程规定的检测项目与频次,落实到具体的记录表单。
  3. 将检验规程的项目与限值逐条比对检验报告模板,确保一一对应。
  4. 建立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的交叉审核,放行前核对日期逻辑与批次一致性。
  5. 对灭菌、密封等特殊过程开展再确认并保留数据。
  6. 电子记录系统设置时间逻辑校验,防止出现检验早于生产的填报。
  7. 质量部门每月抽查一批完整批记录,形成结论并跟踪整改。

一次性使用器械的安全几乎完全依赖生产过程稳定。天津车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既缺工艺验证,又出现时间倒挂的记录,说明体系运行已流于形式。飞检只是手段,让工艺参数有验证、让检验记录有逻辑,才是企业管住风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