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50号)规范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与技术审评,明确独立软件与软件组件要求,并重点规定软件更新与版本管理本文系统梳理其适用范围与核心条款,供企业合规实务参考。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8月5日发布(2015年第50号),用于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该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领域的通用指导性文件,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前提下使用。
一、适用范围与软件分类
本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医疗器械软件分为两类:
- 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
- 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二、软件更新与软件版本
原则针对软件特殊性,进一步明确了软件更新与软件版本要求。软件更新指制造商在整个软件生存周期中对软件所做的任一修改,按结果影响分为重大更新与轻微更新:
- 重大更新: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软件更新,应进行许可事项变更。
- 轻微更新:不影响安全有效的软件更新,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控制,无需注册变更,待下次注册时提交。
软件版本命名规则应体现重大软件更新,使监管方可追溯软件演进。已注册医疗器械不得随意升级换代,否则可能按未经注册产品定性。
三、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原则涵盖范围、基本原则、软件描述文档、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现成软件及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并将独立软件产品技术要求模板作为附录。制造商应根据软件特性判断各项要求适用性,不适用内容须详述理由,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并附充分验证资料。
该指导原则为后续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专项指导原则奠定了基础,是医疗器械软件合规注册的基石性文件,企业应将其要求融入软件生存周期全过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