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7号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规范一类备案与二三类注册,设立特殊注册程序支持创新,明确临床评价与时限要求,是企业注册申报核心依据本文系统梳理其适用范围与核心条款,供企业合规实务参考。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核心配套规章,旨在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行为。办法于2021年7月22日经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2021年8月26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共10章124条。
一、注册与备案的基本制度
办法明确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境内第三类和国产第二类分别由国家药监局和省级药监局审查发证;进口第一类由国家药监局备案,进口第二、三类由国家药监局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为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或研制机构,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科学设置审查要求
办法细化非临床研究要求,明确产品技术要求与说明书标签内容,允许注册申请人提交自检报告。临床评价路径与国际接轨,明确免于临床评价情形,规定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默示许可制度。同时完善临床试验管理,增加不良事件处置与拓展性临床试验规定。
三、特殊注册程序支持创新
针对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产品,办法单设特殊注册程序专章,设置创新产品注册程序、优先注册程序和应急注册程序,明确各程序的启动条件、适用范围与审查原则,加速优质产品上市。
四、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 准确判定产品分类与管理类别,选择对应申报路径;
- 提前规划非临床研究、临床评价与注册检验时间节点;
- 关注工作时限规定,首次、变更、延续注册均有明确时限;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配合注册体系核查与延伸检查。
该办法系统衔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企业应当熟悉注册申报全流程与时限要求,合理配置注册资源,提升产品上市效率与合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