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经济参考报报道,7月14日三部门首次就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作出系统性部署,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分级管理。乙类大型设备涵盖PET/MR、PET/CT、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和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文件强调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并建立异常低价审查机制。
据经济参考报2026年7月15日报道,7月14日国家层面三部门首次就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分级管理。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比,此次部署更强调设备采购的技术复杂性与全生命周期特征,并把防范低价恶性竞争写入制度安排。
事件回顾:设备集中采购由地方探索转入全国统一部署
自2026年7月14日起,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结束各地自发试点、口径不一的阶段,转为在国家层面统一制度框架下推进。三部门明确了分级管理的总体原则:国家层面统筹政策与规则,省级层面承担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组织与实施,市级层面负责区域内项目的落地与配套。这一分工既考虑设备采购专业性强、临床需求差异大的现实,也回应了此前各地采购价格悬殊、评审标准不统一的市场关切。采购信息还需按要求公开,中选结果与价格在执行范围内共享,减少跨区域重复评审带来的资源浪费。
关键数据与品目拆解:乙类大型设备包含哪些
本次部署明确,纳入分级集中采购范围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主要包括PET/MR、PET/CT、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和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这几类产品的共同特征是单台价值高、安装条件苛刻、配套耗材与维保费用占比大。以核医学影像设备为例,采购不仅涉及主机价格,还包括放射性药物配套、机房屏蔽改造与长期保修服务,若仅以主机报价比价,容易低估真实使用成本,也不利于临床长期稳定运行。此外,设备安装后的临床验证与人员培训同样构成隐性成本,评审时应一并纳入考量。
制度亮点: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与异常低价审查
文件强调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要求把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配套耗材、维保年限、停机风险与升级成本统一纳入评价。同时建立异常低价审查机制,对明显低于成本或同类中选价格的报价进行核实,防止以低价中标后通过维保与耗材加价回收利润,避免出现中标即停摆的履约风险。这套组合规则把价格竞争约束在质量与服务的边界之内,是防范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关键制度设计。从已有实践看,异常低价审查通常要求企业提供成本构成说明与履约承诺,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报价合理性,确保中选结果可执行。
对产业链与医院运营的连锁影响
对生产企业而言,评审重心从单一报价转向整体方案,国产厂商在本地化服务网络、备件响应速度与培训体系上的投入将直接影响得分。对医院而言,设备采购与配置许可、科室建设规划的衔接更为紧密,采购节奏受省级统一安排约束,临时性、应急性采购空间收窄。对第三方维保与耗材供应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意味着服务合同将被纳入主采购范畴,独立的生存空间面临重新划定。对国产厂商而言,本地化服务与快速响应能力正是加分项,也是实现进口替代的现实突破口,需在投标材料中充分呈现装机与运行数据。
企业与医院的应对清单
医院侧应提前完成设备台账梳理,统计在用设备的启用年限、故障率与临床需求强度,形成年度更新清单,并同步推进机房、电力与人员配备等配套准备。企业侧需要准备完整的技术资料与临床评价证据,包括注册证、型式检验报告、装机案例与安全有效性数据,同时设计覆盖安装、培训、维保的报价结构。此外,双方都应关注本省发布的实施细则与目录,因为具体品目、评分权重与执行周期由省级文件最终确定。对于多产品线厂商,还需评估不同品目在同一年度集中开标时的资源调配压力,提前安排投标团队与演示设备。
分级管理加全生命周期评价,构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基本框架。它既压缩了单纯比价带来的质量风险,也提高了参与企业的综合能力门槛,行业竞争将从价格战转向方案与服务的比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