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介入类器械使用追溯管理

内容源自

简介

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应实现从生产到患者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医疗机构须记录产品唯一标识并关联病历。本文说明UDI实施要求、进货查验、病历记录与随访召回联动做法,帮助机构建立可查可追的追溯体系。

植入介入类器械一旦进入人体,风险便长期留存,召回时的定位能力直接决定患者能否被及时通知。追溯管理的目标,是让每一件植入物都能回答三个问题:从哪来、装给谁、出问题找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医疗机构是这条链路的末端节点,也是关键节点。

一、追溯制度与UDI法规依据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系统建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应用与数据记录,相关公告与数据库可通过官方来源查询。

核心要求:纳入实施范围的植入介入类器械须记录产品标识(DI)与生产标识(PI),并关联至具体患者。

实操做法:在院内明确追溯管理归口部门,将UDI采集嵌入手术与介入操作流程,避免术后补录。

  1. 确认纳入追溯范围的器械目录;
  2. 明确采集环节与责任人;
  3. 确定记录载体与保存方式。

检查要点:核查植入器械使用记录是否含产品标识信息、能否与患者病历准确关联。

二、唯一标识赋码与数据应用

法规依据:依据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管理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负责赋码,经营与使用单位负责识读与记录。

核心要求:医疗机构应具备识读UDI条码的能力,所记录数据应与国家数据库中的产品信息一致。

实操做法:配置条码扫描设备并接入院内信息系统,实现扫码即录入,减少手工填写错误。

  1. 配置扫描设备并测试识读率;
  2. 对接院内手术与病历系统;
  3. 定期比对数据一致性。

检查要点:查看是否存在手工抄写条码、识读失败后随意填写、系统未记录完整标识等情形。

三、进货查验与病历记录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单位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规范临床使用记录。

核心要求:植入介入类器械的购入资料、验收记录、使用记录与病历信息应相互印证,缺一不可。

实操做法:将产品标签粘贴或打印至手术记录与病历,保存条码原始凭证,实行一物一档或系统留痕。

  1. 验收时留存包装标签与合格证明;
  2. 术中记录产品型号批号与标识;
  3. 术后将信息录入病历并核对。

检查要点:防止出现病历有手术记录而无器械信息、或器械信息存在但无法对应患者的情况。

四、患者随访与召回联动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规定召回分级,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3日内、三级召回7日内通知到有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告知使用者。

核心要求:收到召回信息后,医疗机构应在时限内定位相关患者并告知,必要时安排复查或取出等医学处置。

实操做法:依托追溯数据开展反向查询,按标识快速筛出受影响患者名单,建立随访与告知记录。

  1. 接收召回通知并确认产品范围;
  2. 通过追溯数据定位患者;
  3. 按医学需要告知并随访。

检查要点:抽查一次召回响应过程,看能否在规定时限内给出受影响患者清单,演示须真实有效。

五、追溯数据检查与演练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追溯能力应可被验证。

核心要求:定期开展追溯数据自查与召回模拟演练,验证从产品到患者的正向与反向查询能力。

实操做法:每半年抽取若干批次植入器械开展双向往查,记录查询耗时与准确率,形成整改台账。

  1. 抽取样本开展正向查询;
  2. 开展从患者到产品的反向查询;
  3. 记录问题并限期整改。

检查要点:查询耗时应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数据缺失项须溯源补录,追溯要求可对照官方来源核实。

结语:追溯体系真正的考验不在平时,而在召回发生的那一刻。把标识采准、把病历写全、把数据打通,医疗机构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每一位患者,把长期风险变成可控风险。